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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铸造前,应进行设计图纸的审核和确认工作。并应按砂型铸钢工艺规程做好各道工序的工艺准备。
2、钢液熔炼宜采用碱性电弧炉,并使用氧化还原法使化学成分达到规定的要求。当采用感应炉设备时应控制原材料和熔炉工艺,确保化学成分达到规定的要求。
3、铸造工艺应保证节点得到致密、均匀的内部组织和规定的形状尺寸。应适当控制浇注温度和速度。
4、宜采用打磨和机械加工的方法得到设计规定的尺寸和表面精度。当采用机械加工时,铸钢节点材料的硬度宜控制在170~230HBS的范围内。
5、丹东铸钢件热处理状态宜为正火或调质。
6、缺陷的焊接修补不应影响其力学性能。铸钢节点在进行重大焊补之前应经设计统一,编写详细的焊接修补方案,并应进行焊接修补的工艺评定。
7、试验的破坏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2倍,弹塑性有限元分析所得的极限承载力不小于荷载设计值的3倍。
8、有限元分析宜采用实体单元。在砂型铸钢件铸钢节点与构件连接处、铸钢节点内外表面拐角处等易于产生应力集中的部位,实体单元的最大变长不应大于该处最薄厚壁,其余部位的单元尺寸可适当增大,但单元尺寸变化宜平缓。(个人建议沿圆管壁厚方向,至少剖分3个以上单元)
9、有限元分析中,径厚比不小于10的部位可采用板壳单元。(个人建议采用壳单元,采用板单元时,需仔细分析时适用性)
10、承受多种荷载工况组合又不能准确判断其设计控制工况时,可分别按每一种荷载工况组合进行计算。